从西安半坡遗址来看,当时住房分为方形和圆形两种,其基本特征是相同的,都是半地穴式的建筑。其中都有一个圆形或方形的火塘,在火塘和门口之间用两道低矮的墙做成一个方形的门槛,门口都朝南。
方形房子共发现十五座,又有长方形和正方形两种,大部分都是半地穴式,也有少数是从地面上建筑起来的。半地穴式的房屋结构比较简单。建造时,先在平地上挖半米至一米左右深的土坑,坑壁即为墙壁,再在中间挖一个方形或圆形的小坑做火塘(俗称灶坑)。火塘两边有两根或四根柱子支撑屋顶,然后在地面四周再用椽木铺成斜坡状,最后抹上十至十二厘米厚的草泥。火塘旁边有圆柱形烟囱通向屋顶处。门口有一条狭长的斜坡状或台阶状的门道,有的还有土门槛。
长方形房子比方形房子出现的稍晚一些,门口开在较长的一边。屋内左边大约有五分之二的地方高出其他部分约十厘米左右,其作用相当于土炕。这种房舍是半坡人最有代表性的一种。房子门道上的棚架部分据张震泽先生考证应叫做窒皇,因古代墓葬中通向墓室的斜道部分叫做窒皇,其作用相仿。
另一种方形房子是从平地建起,构造较为复杂。其外形复原后可能与现在民间两边出檐的草房相仿,在四周墙脚和中间隔墙部分全用柱子支撑房架,柱子中间再用细木柱和木枝等物,缠以葛藤,最后用草泥涂抹。墙厚大约十六厘米。根据遗址中木柱的排列情况,可以推知其结构就是“人字架”的两边出檐式。
圆形房屋共发现有三十一座,结构上也可以分为地上式和地穴式两种。其建筑材料也都是木柱和草泥。木柱排列很密,直径约五米的房子大约就要六七十根壁柱,半尺多远一根,中间夹杂些小木棍和木枝之类的东西,用藤葛缠绕,再抹上草泥。屋子里立两根、四根或六根木柱支撑房顶,周围也用密密的椽木放射状地排列,再铺上木枝,抹上草泥。屋内有一灶坑,门口到灶坑有通道,两边略高,似乎是住人之处。这种地穴式房子类似圆锥体,地上式类似蒙古包。在每个房屋旁还有一个或几个大小不等且有方有圆的地窖,相当于今天的菜窖或储藏室。用以收藏各种生活资料。
半坡遗址除民宅外,还有一座大房子,面积约一百六十平方米,坐落在村中心。大概是氏族成员集体活动的场所,一些群众性的公共事宜都在这里进行。《左传》中多次提到的乡校,《诗经•豳风•七月》中的“跻彼公堂”大概都指这类房子说的。
在村子周围挖有一条宽、深各五至六米的大沟,其作用相当于现在的围墙,既可防野兽的骚扰和其他部落氏族的侵略,同时,雨水大时还可排泄积水。村边大沟上架设一两座小桥连接外边,以便外出采集和渔猎等活动。村子中间还有一两处小沟,可能是家族之间的分界。如果把各个房屋复原的话,便是一个很典型的原始村落。房屋大小不等,相间错落。
半坡遗址尚未发现水井遗址,半坡遗址就坐落在泸河岸边。另外,从当时整个关中地区仰韶文化遗址分布的情况来看,也可推知当时人们都饮河水,他们尚没有掌握打井、汲取地下水的知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