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旗制度为当时清朝满族统治者的主要统治工具。这种制度也是种按旗编户为兵、兵民合一的社会组织。
《中国通史纲要》中说:“八旗制度就是把女真人用军事组织的形式编制起来,在女真贵族的控制下从事生产和战争。”这种社会组织以旗为号,旗分八种颜色。计为镶黄旗、正黄旗、正白旗、镶白旗、正红旗镶红旗、正蓝旗、镶蓝旗。
这里的“镶”,是镶边的意思。例如蓝龙黄色旗芯的周围(箭头式大旗)镶上红边的旗围,是为镶黄旗。
“镶”有时也写作“厢”,清皇家档案中,两字混用“正”,这里读作“整”,因为在这里无论是写作“正”还是“整”,都是整个、整面的意思。例如整个黄色旗面上,绣着一条张牙舞爪的龙,是为正黄旗。按规范写法均应写作“整”,但在清代,这两字通用。即使皇家档案,也是两字混用。
八族虽然是清满洲统治者的统治工具,但旗兵(或曰旗民、旗人)却并不限于满洲人,也有其他民族,例如蒙古、汉、锡伯、高丽、达斡尔等族。故八旗又分为八旗满洲、八旗蒙古、八旗汉军等。
八旗虽然都是统治者的工具,但旗与旗之间存在着等级差别。《雍正令典》明令:“又以镶黄、正黄、正白为上三旗。”其他则为下五旗,又另有更为下等的由家奴组织的包衣佐领下旗民。
上三旗是怎么来的呢?
原来,当初努尔哈赤在关外初创八旗制,将自己的儿子、侄子分别封为各旗旗主。旗主又称作王,满语又将此职唤作贝勒。旗,将满语音译成汉语,叫做固山。所以当时有四大贝勒、八固山王的称谓。
努尔哈赤灭掉强有力的对手海西女真的叶赫部以后,他的第八个儿子、四贝勒皇太极继汗位。皇太极重新调整八旗,自己亲统镶黄旗、正黄旗,其他各旗由自己兄弟和堂兄弟统领。清入关后,顺治七年(1650年),福临的皇父摄政王多尔衮死,他便将其所领的正白旗收归为自己统领。这样属于皇帝率领的旗就有三个:镶黄、正黄、正白。
上三旗与下五旗在政治待遇上差别很大。例如,紫禁城内、皇帝身边的侍卫均由上三旗担任,下五旗只能在紫禁城外、皇城内担任警戒、保卫工作。虽然八旗共同驻守在北京城的内城里,但根据以北为上以左(东)为尊的定制,上三旗驻防在京城东北部:镶黄旗驻扎在安定门内,正黄旗在德胜门内,正白旗则在东直门内。
康熙以后,对下五旗旗主的权势进一步限制,禁止下五旗诸王在属下人内挑选官至京官学士、侍郎以上,外官州牧、县令以上人员之子弟充当包衣佐领下官及随从、执事人员。又禁止下五旗旗下官员、兵丁在诸王阿哥门下看守行走;禁止该五旗旗官员勒索外放旗员,并决定每旗派满洲御史两员,照稽察部院衙门之例,一应事务令其稽察。
由于上三旗与下五旗之间存在等级差别,便在其间存有抬旗”之制,皇后、皇太后娘家可由下五旗抬入上三旗。慈禧便是在咸丰死后(咸丰十一年)的十二月十八日,借上谕宣布慈禧皇太后丹阐(娘家)著抬入镶黄旗满洲”,自己将自己娘家由镶蓝旗抬入上三旗镶黄旗满洲。